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七章
第七章 附则
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(中组发〔1990〕3号)同时废止。
【上一篇】: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...
【下一篇】: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六章
第七章 附则
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(中组发〔1990〕3号)同时废止。